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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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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4/06/10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4.06.10  天氣:  心情:
獨孤求敗 最後的忠告(5)

儘速迷途知返 懸崖勒馬 不要一錯再錯 執迷不悟 冥頑不靈 因而一失足成千古恨 並在我的交友版上公開澄清(等我開版之後) 抑或當面向我認錯 並以書面為之

(所謂的書面道歉 不是妳之前寫的那個 毫無悔意及誠意 甚至充滿挑釁 令人髮指 深惡痛絕 莫名其妙 只會引起反效果的道歉書 我真的很懷疑 妳之前寫的道歉書 如果是在妳崇拜的那位年紀輕輕 就很有成就 高考及格律師的老師的授意下寫的 不禁令人懷疑 他是不是不食人間煙火 只會死讀書 背法律條文 會考試的書獃子 我敢說 我的聰明才智 口才 反應速度 處理事情的能力 絕對在他之上 否則 就是他根本不重視妳的案件 隨便虛與委蛇 應付妳 不管妳的死活)

我願意原諒妳 並儘速具狀撤回對妳的刑事告訴 就算妳希望我們從此形同陌路--與其妳恨我 我寧可妳愛我 與其當妳的仇人 我寧願當妳的愛人(我希望至少我們能當朋友 我也願意以後當妳免費的法律顧問) 我也會坦然接受 從此把妳深深藏在我心底 但希望妳不要再來搞破壞了 大家好聚好散 緣起緣滅 人聚人散 彼此祝福 不是很好嗎

人有時要能反求諸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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