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誕生於1977年,由日本福岡市博多區的甜點(菓子)製造商「石村萬盛堂」所發起,以鼓吹收到心意的一方應該要回禮給對方,作為促銷糖果的手段,節日最早稱為「糖果贈送日」(日語:キャンデーを贈る日)。自1980年起,因為糖果所使用的砂糖是白色,所以改稱為「白色情人節」。
不久後,巧克力製造商發現他們也可以在這個節日中獲利,因此也開始促銷白色的巧克力。現在,在這一天要回禮時,除了糖果與白巧克力之外,還包括其他各種禮品。
目前關於情人節與白色情人節,到底是男先送禮還是女方先送禮,已不再有定論。在台灣,無論什麼節日,皆是男方送女方。 重點是這樣的節日讓有情有緣的男女雙方都有一個可以發揮與表達自我心意的時機,相關的商人們,當然也就樂得大發利市了。
日本全國飴菓子工業協同組合的解說,「白色情人節」定在3月14日的原因是由於公元三世紀時,羅馬帝國皇帝克勞狄二世在首都羅馬宣佈廢棄所有婚姻的承諾,下令全國男子都要從軍。一名叫華倫泰(Sanctus Valentinus)的神父沒有遵照這個旨意而繼續為相戀的男女舉行婚禮。事情被告發後,華倫泰神父被羅馬政府捸捕,最後在公元270年2月14日這天被送上了絞架被絞死。而在一個月後的3月14日,這對獲救的戀人宣誓戀情將至死不渝,為紀念這天於是另定為白色情人節,但這說法完全沒有歷史根據。
相對於日本過節方式,台灣的過節無論是西洋情人節(2月14)、白色情人節、(3月14)、七夕情人節(農曆7月7日,牛郎織女相會日,亦是傳統鬼 月中唯一慶祝的日子),乃至於聖誕節(12月24日夜),皆由男性贈送禮物、安排晚餐、活動為主要慶祝方式,但亦有男女互送禮物的方式,依情侶相處狀況而 定。由此觀看,台灣僅只過節而非進行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