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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3/02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6.03.02  天氣:  心情:
背法律條文?

野人獻曝一下 例如 刑法加重竊盜罪的各款事由

刑法第321條 犯竊盜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1 於:-$夜間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2 :-$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3 -$攜帶兇器而犯之者
4 :-$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
5 :-$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
6 在:-$車站或埠頭而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你就背夜毀攜結乘車 找出一個關鍵字

其實 #-O我也討厭死背法律條文

法律多如牛毛 且立法不會停滯的 新的法律(例如相關的電腦犯罪和立法)會隨時代因運而生 多年前訂的法律或適用有違憲或不妥等 也會適時修正 法律永遠背不完!

阿騙 你都沒錯?
X(:-L:-S
貪污腐敗搞特權 賤賣國產 掏空國庫 撕裂族群 民不聊生 卡奴等哀鴻遍野 跳樓燒碳自殺犯罪層出不窮 炒股高捷高鐵Etc等弊案 總統府無役不與 水電費油價物價等都上漲

只有你家(要買一兩億元豪宅)親信 綠朝新貴和財團等吃香喝辣

:-$你沒錯嗎?你沒錯嗎?你沒錯嗎?你沒錯嗎?你沒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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