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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3/12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6.03.12  天氣:  心情:
全世界最偉大的警察--侯友宜8-}

去年此時 侯友宜 宣布偵破名聞遐邇 舉世聞名 最離奇 最好笑:))的槍擊案件--2004年台灣總統大選前夕的319兩顆子彈 那時我就祝福刑事警察局長--侯友宜 步步高升 更上一層樓 果不其然 在今年319槍擊案件的前夕--也就是前幾天 在治安如此惡化 犯罪層出不窮 動輒數億數十億元的貪污案件 沒偵破的情況 侯違法慣例 沒當副署長 就破格高升為阿騙的警政署長

侯或許有膽識和勇氣 能直接面對擄人勒贖的罪犯或槍擊犯(其他警察就都怕死?) 但這是第一線刑警或警官應該做的事 高階的警官或刑事警察局長 甚至是警政署長 應該做的事是"運籌於帷幄之內 決勝於千里之外" 做如何預防 偵破 或消弭刑事犯罪的決策 否則 難道以後只要有擄人勒贖的案件 都要侯站上第一線?

一個連無罪推定原則 保障人權都不懂(違法訊問 若懂 還違背程序正義 不守正當法律程序 為了逢迎拍馬 可以違背良心 那就更令人髮指 深惡痛絕了) 沒有任何直接或間接證據 就能宣佈破案(推給死人)的人(論資歷,輩分,能力 恐怕[-X還輪不到他) 升官的最大理由就是--偵破319槍擊案件!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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