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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香港十大奇案..
作者: 阿達 日期: 2013.03.09  天氣:  心情:
香港十大奇案
奇案一:雨夜屠夫林過雲(1982年)
夜班的士司機林過雲多在雨夜犯案,因而得到「雨夜屠夫」的稱號。他先後殺害四名夜歸女性,將屍體帶返家中強姦,更肢解受害人作標本,將性器官放入雪櫃保存。每次作案後,他均會為已肢解的人體殘肢拍照。於一次沖曬照片時,被沖曬店員工發現後報警,始將案件揭發。
林過雲(1955年5月22日-),原名林洋穩,又名林國裕,香港出生,香港連環殺手、強姦犯,有「雨夜屠夫」之稱。
小學畢業後,林進入深水埗利瑪竇中學就讀,一面報讀理工夜校,學習冷氣機維修,他於1973年在紅磡鶴園街一個公廁附近,用刀脅迫一名女子進入公廁,用手撫摸對方下體,結果被捕,1978年取得計程車牌正式當上計程車司機,1981年突然對攝影發生濃厚興趣,開始研究攝影技術,並且加入攝影會,1982年2月至7月間殺了4名女子,每次作案後均會肢解人體、拍攝殘肢、製成標本,並拿去一間照相館沖洗,同年8月18日於尖沙咀一照相館被捕,他最終被判死刑,並於1984年8月依照慣例改判終身監禁,而他已由赤柱轉往石壁監獄服刑。
入獄後林過雲在獄中異常安靜,很少說話。曾經與林過雲有過接觸的人表示,他感覺林過雲的四周有股陰氣,揮之不去,讓人卻步。
還有傳言指出,某次懲教處人員帶林過雲到監獄空地放風,因為林屬於危險犯,所以會有監視器對準他做最嚴密的監控,沒想到懲教處主任卻在監視器螢幕看到林過雲的四周,有4個半透明狀的人影在他身邊飄來飄去,這4個人影肢體分散,有時還會接合。
有人指出那4個半透明狀人影就是被林過雲殺害的冤魂,因為不甘心,於是祂們跟在林的四周伺機報復,卻因為林過雲殺氣太重而無法下手,只能日夜在他身旁徘徊!
除此之外,當時還發生一件鮮為人知的事,香港報壇回憶錄記載,林過雲住家附近一個雜貨店老闆曾經送貨到林的住所,案發隔日居然心臟病發身亡,到底這位老闆看到什麼,就不得而知了。



奇案二:貓公仔肢解案(1999年)
受害人因為欠下一班被告金錢未能償還,被他們非法禁錮及虐打,打至皮開肉裂後再在傷口上淋上生醋,用煙頭灼傷她的身體,還強迫她吃糞便。受害人死後,兇手們將她肢解,並割下頭顱放入貓公仔中,其餘殘肢則經煮熟後被棄置於案發現場的簷篷上。
案情指3名被告(一)陳文樂,34歲;(二)梁勝祖,27歲;及(三)梁偉倫,21歲,在去年3月17日至4月中旬,將案中任職舞女的死者樊敏儀(23 歲),禁錮在尖沙咀加連威老道31號一個單位,然後將她毒打致死。被告為了毀屍滅跡,將屍體放血後再碎屍,肉身、內臟及頭遭烹熟,然後棄置在不同地方;頭部更被縫合在Hello Kitty公仔內,屍身及內臟則遭棄置。
法官審閱過三名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後,總括三人均有精神變態傾向,在精神不穩情況下犯案,對於公眾構成高度危險,為了保障公眾安全,判處三人終身監禁,至少服刑二十年。
梁勝祖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上訴,表示在死者死前他曾離開案發單位,到他折返時死者已死亡,要求重審,二零零四年三月,他承認誤殺罪名,獲改判入獄十八年。


奇案三:
八仙飯店(1985年)
受雇於澳門八仙飯店的廚師黃志恒,因經常被雇主苛刻對待,遂對東主起了殺機。為免目擊者將事件公開,他把東主一家十口全部殺死,並將屍體棄置於不同地方:包括案發地點附近停泊的的垃圾車、黑沙灣及多個地點。黃志恒其後自稱是八仙飯店新東主,並聲稱原東主一家已返回國內。及後有人發現大量人體殘肢,八個月後東主弟弟報案指兄長一家失蹤,警方將兩案合併因而揭發此殺人事件,同時人肉叉燒包的傳言亦不脛而走。
案中疑凶黃志恆原名陳梓梁,廣東南海書樓村人,乳名阿七,案發時年約50歲,與一名20多歲的兒子同住;家境頗富裕,其後隨家人到香港定居,不久因觸犯法例而在香港被囚5年,刑滿後與一名黃姓女士結婚,育有2子1女。

八仙飯店滅門案發生後,警方發現他曾捲入另一宗凶案。1973年11月5日,他到香港鰂魚涌英皇道福昌樓向一名叫李和的男子商借一萬元被拒,於是把李和夫婦及其姊綁起及斬傷,在浴缸中把李和溺斃,並試圖用石油氣爐縱火,幸李和胞姊及妻子及時逃脫。當時他的名字叫陳梓樑,此後潛逃廣東南海縣平洲區平南鄉間,居住在舊日家僕黎氏家中,與黎家女兒相戀,兩人偷渡至澳門。為了逃避警方追捕,他把左手食指截去一節,並火燒手指頭,破壞指紋。1986年,八仙飯店案被揭發後,李和家人認出他正是陳梓樑。

八仙飯店滅門案是1985年轟動一時的凶殺案。疑凶黃志恆涉嫌殺害澳門八仙飯店東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員工,死者年齡由7歲至70歲。當凶案翌年被揭發後,外界盛傳凶徒把死者屍體煮成叉燒包,並於飯店出售,案件震動香港及澳門。
黃志恆在扣押期間,以汽水樽蓋割脈自殺身亡,由始至終並未承認殺人;案中處理遺體的手法以至疑凶有沒有同黨協助,至今依然成謎。

黃志恆死前曾向報館寄出一封自白書,這是黃志恆唯一交代案情的文件,行文頗生澀。信中說:


請代我平反這冤案,請想,一個臨死的人還會說謊,我之所以在法官面前承一切,是有因的。
九月廿八日兩點鐘,司法處謂想了解一些事,我在那裡一直坐了十多個鐘頭,在這段時間,我估計他們在觀察我心境,由於在澳門從未做過對人不住的地方,所以我心境也自算不差,迄至他們問及關於八仙飯店之事,我從實告訴他們,也就是我如何認識鄭林及至如何接替業務等,足足問了兩夜三天,分四個人同是問這些,最後在十月一日零時謂要控告我謀殺鄭林一家,當時我已是疲勞之極。

香港那邊東窗事發,我已抱定以死以謝世人,本來我已當陳梓梁已死去,而且在孩子面對他們父親早就去世,這是由我將自己的手指模痛割掉,那時開始,我已洗心革面,壞事不但不會做,而且連想也不去想犯法的事,凡事都有動機,而我已守了十多年,孩子剛畢業,踏入社會工作,我應該安享晚年。

早在一九八四年當鄭林欠我十八萬八千時,我已有心收購八仙飯店,這是有人證的。總而言之,我絕對做不出這案,如果是我承認又何妨;況且編輯先生你見到這信,我已經不在人世。

現在淒涼是我的太太和只有七歲的孩子,輿論對她很不公平,難道我已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想過著幸福的晚年,就給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粉碎,我的太太最無辜,我以前是壞人,我應承擔一切後果,但我太太是鄉下婆,甚麼也不識,絕對是好人,難道社會竟然會對她不伸出同情的手,加以援助她?

我鄭重聲明,我之自我解脫,並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屬次就不想再捱下去,今次終要實現。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這件事情總結..這有揣測至今難以證實,但目前已知的證據是..
1.案發時,曾有一名約30歲男子到陳麗珍家,此人並非黃志恆。
2.從殘肢化驗結果得知,死者並非被毒死。
3.案發時正值盛夏,若屍體未有及時處理,將會發出惡臭,但當時並未有人投訴屍臭問題。



奇案四:溶屍案(1989年)
案中主角黃大衛,因為同時與兩名女性交往,引起兩人爭風吃醋。這次桃色糾紛令28歲任職空姐的黃紫君被殺,兩人後來以腐蝕性液體將死者溶掉。幾天後,警方收到投訴指案發現場傳出惡臭,上門調查將案件揭發。原本兩人均被判有罪,並已於監獄服刑,但後來二人提出上訴。在上訴期間,女被告突然推翻以往的證供,獨攬所有罪名,令黃大衛當庭釋放。

兇案現場 頻傳怪事
在兇案發生後,案發單位丟空了一段時間。一年後,一名對案件毫不知情的傳道人與其懷孕妻子遷往上址居住,但卻在屋內時刻感到一股巨大的心理壓力纏繞著他,即使天天禱告亦不能排解,及後向人查探,才得知原來所住單位正是當年空姐溶屍案的案發地點。該名傳道人於不久後便搬離該單位,但他向友人透露時卻表示,遷出原因並非因單位發生怪事,只是心理壓力令他不欲再在此居住。
另一位曾居住在案發單位樓下的回教徒居民則表示,他在居住期間,曾發生不少怪事。例如他曾在晚上親眼目睹自己家的廚房門及廁所門無故自動開啟;而他在睡前鎖上的大閘也會自動打開,但最恐怖的莫過於每晚在他入睡後,都會被一陣突然而來的怪聲所驚醒。他在害怕之下惟有向真神祈禱,之後怪事便不再出現了。



奇案五:紙盒藏屍案(1974年)
本港首宗紙盒藏屍案,案情峰迴路轉轟動全港,首次引用科學鑒證協助破案,更成為一個重要爭論點。案中被判刑的歐陽炳強,在一雪糕店任職夜班維修員,受害人曾到店中借電話,及後失蹤。翌日被發現藏屍於紙盒之中,並棄置在雪糕店門外,警方經一連串調查後,懷疑歐陽炳強與案有關,並首度引用科學鑒證破案,其後歐陽炳強的家人作多次上訴均被駁回。
這個案件的犯人已經被釋放了。反正最詭異的是這個犯人的心理素質好的一塌糊塗,據說當時員警為了破案還在半夜打電話去他家冒充死者亡靈,結果他居然一點反應也沒有。然後就是他到現在也不承認殺了人。當年在認罪書上簽字的時候他還說:“我雖然簽了字,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總之現在放出來了,當年抓他的員警都退休了,但是聽到了這個消息都表示:太可怕了,幹了那麼多年員警就沒見過那麼可怕的,放出來一定不會太老實。
這個案件的犯人已經被釋放了。2002年9月11日,在監獄度過28年的案件主人公歐陽炳強假釋出獄,而強嫂和子女沒了蹤影。記者問歐陽柄強當年是否殺人,歐陽柄強說案子已經劃上句號,有生之年不願再提起……
「紙盒藏屍案」是香港歷史上首宗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利用鑑證科技成功入罪的案件


奇案六:康怡花園烹屍案(1988年)
一名婦人因丈夫包二奶,過去二十多年跟丈夫關係惡劣,後來聯同幾名親友將丈夫縛起,要求作出金錢上的補償,但被拒絕。丈夫自行鬆綁並用硬物襲擊她,結果婦人用刀將丈夫殺死、肢解、並將其煮熟然後丟棄,女兒發現後報警將事件揭發。
警方現場只找到血漬
三名港府鑑證科化驗師曾經到過兇案單位蒐集證供。當時見到屋內連一件傢俬都沒有,亦無任何屍首,只發現其中一間睡房的櫃、窗簾、牆壁、牆腳及天花,以及廚房門上均染上血漬。由於當時香港未有DNA鑑證技術,
化驗師只能夠化驗到血型。但血點實在太細,化驗師根本無法證實血漬是否屬於死者傅棠。不過,由於馬潔芝在供詞中親自承認殺死丈夫,所以最後都被判處有罪。



奇案七:佳甯謀殺案 ── 伊巴謙之死(1983年)
佳甯案歷時十七年,涉及款項達六十六億元,訴訟費更超過兩億元!但主謀陳松青只被判入獄三年,其中一年多更在羈留病房中渡過!
不過,三個和案件有密切關係人士卻離奇死亡!其一是律師溫樹寶,他被發現在寓所泳池溺斃,最後證實是自殺。另一名是法官柏嘉,他于審結陳松青等人後一年,於賽普勒斯發生交通意外不治斃命;柏嘉太太于93年亦宣告破產。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大馬裕民財務的財務總監伊巴謙。1983年,他專責到港查核該公司一筆為數四十億元貸款,其後他的屍首被發現棄置於大埔火車站附近的蕉林內,警方相信他是遭人勒死 !


奇案八:秀茂坪燒屍案(1997年)
16歲的受害人陸志偉,被一班童黨認為他出賣大家,因此將他非法禁錮,並施以一連串「家法」:包括人肉打樁機等等,最後陸志偉重傷不治。行兇者更將屍體燒毀,棄於垃圾房,後來其中一名被毆打的目擊者在醫院中向警方透露案情,於是將案件揭發。
案件在1999年1月審判,案中一名被告石子健轉為污點證人,協助警方破案。結果,六名主犯被判謀殺罪成立,其中四人被判處終身監禁。直至去年7月中,六名被告上訴要求推翻定罪,結果第三被告麥家豪成功由謀殺罪改判為嚴重傷人罪,由入獄廿六年改為入獄七年,而另外四名被判終生監禁的少年,就由王見秋法官改判有期徒刑,最少服刑年期由22至25年不等。法官王見秋承認自己初判的時侯,因一時疏忽,並無依例給予他們最低刑期,只是判他們終身監禁。但是他亦重申,文明社會絕不容許這種殘暴罪行發生,被告應判阻嚇性的刑期,否則將會屍骸滿佈!而這班年青人,亦為他們的罪行負上沉重的代價!

該案件發生十年後
夢魘苦纏,終以死解脫!十年前轟動全城的秀茂坪童黨虐殺燒屍案,曾踢過遇害少年幾腳的少女,當年法官在判詞指出,「她終生將在死者被殺陰影下生活」,十年來她惡運纏身,遭逢喪夫、失戀、失業三重打擊,昨日聖誕節觸景傷情,疑勾起塵封的恐怖記憶,萬念俱灰,在秀茂坪順天口寓所跳樓喪生。

曾任啤酒女郎的劉佩儀(二十五歲),為中泰混血兒,樣子美麗,生前與母親及一弟兩妹同住天柱樓。劉女身世坎坷,母親為泰國人,早年嫁來香港,父親早逝,由母親肩負起家庭重擔,全家一度靠綜援金過活。其後母親自力更生,在泰國菜館任職,肩負起家庭重擔。「阿儀」年幼時十分孝順,協助照顧弟妹及料理家務,甚得母親痛惜,可惜讀至中三時誤交損友,更捲入燒屍殺人案。




奇案九:三狼奇案(1962年)
三位綁匪戴上豺狼面具作案,綁架富商,並將肉票的耳朵割下,向其家人勒索贖金,最後警方成功破案,揭發是熟人所為!
三狼案的審訊過程充滿戲劇性,且不時于證人及被告口中爆出震撼案情及內幕,被告更指曾受警方的威逼恐嚇與毒打。至於三名被告亦分別為自己的謀殺罪辯護,且不約而同表示:只參與綁架富商黃氏父子,對兒子黃應求的死亳不知情;更指出供詞只是警方吩咐他們搬字過紙而已。
1962年 3月14日,對於三狼及他們的家屬來說,肯定是一個黑色的日子。下午一點鐘,正當天星碼頭的大鐘敲響一下之際,高院中央法庭內的按察司戴上黑巾,正式宣判陪審團一致裁定三名被告謀殺黃應求的罪名成立,被判處繯首死刑,直至氣絕身亡為止。三名被告的反應各異:倪秉堅的反應最大,他不斷向庭上的記者表示自己是冤枉的;而李渭就默不作聲,淚盈於睫;至於又名黐鬚燦的周廣燦就表現得最倔強,大聲說:"無緊要,由得佢!"
法官指出,只要是同謀犯案,即使不在現場,亦可當有罪論。控方又指出三名被告根本一早已知道埋屍地點。雖然到臨死的一刻,三狼都大呼冤枉,但是他們都一同死在刑臺上。而他們在相識時以兄弟相稱,一句「不願同年同日生,但願同年同死」的誓言,最終亦一語成讖。


奇案十:烹夫
男子周健失蹤多月,少婦何韻文承認自己謀殺親夫,原因是丈夫與一女子有染,她先以鐵錘擊斃丈夫,再以電鋸和斧頭肢解屍體,並把肢體煮熟,分批扔掉。不過,少婦患有精神分裂症,而且至今仍未能尋出死者的死亡證據,到底是出於少婦的幻想,還是真有其事?反正那個老公是至今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奇案十又一則:灶底藏屍
「灶底藏屍」,講述一名失意的男子,因包租婆不斷催租,一怒錯手殺了她,及後藏屍於灶底,因水泥封得不密,血水滲到樓下,讓人揭發。


補充奇案:屯門色魔案 (1992年-1993年)
林國偉乃香港1990年代哄動一時的「屯門色魔」。他曾多次在新界屯門區犯下強姦、搶劫和謀殺,令居住在屯門區的女士人心惶惶。後來香港警方在屯門加強巡邏,逼使其遷出土瓜灣,並在該區犯案。1993年他在犯案後邀受害人約會,受害人報警。警方保護下受害人答應赴約,並將林國偉當場拘捕。後來証實被其侵犯的女子多達13人,當中3人被殺。林國偉最後被判終身監禁。在香港姦殺罪案個案上,「屯門色魔」是繼「雨夜屠夫」林過雲後,最廣為人知的一人。


寶馬山雙屍案(1985年)
轟動一時的寶馬山雙屍案發生在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日,本身是學校劃艇隊成員的簡尼因左肩受傷,沒有出席練習 ,與女同學尼歌拉約到魚湧郊野公園溫習 ,結果兩人一去不返。翌日一名張姓晨運客在寶馬山配水庫附近山坡 ,發現二人倒於草叢中 ,揭發此案 。

女死者顎碎眼球跌出,簡尼的屍首被發現時 ,身上穿藍色牛仔褲 ,上衣被掀起 ,雙手反綁 ,全身共一百多處傷痕 ; 死者尼歌拉側 ,上身一件米黃色恤衫鈕扣被解開 ,幾乎全身赤裸 ,左眼球跌出 , 下顎遭打碎 ,全身有五百多處受傷 ,表情痛苦 ,估計女死者在垂死掙扎數小時後死去 。二人的遺體其後分別運返英國下葬 。
警方在兇案發生後的7個月,一起拘捕5名兇徒,包括3名成年被告彭信義、譚士歡和趙偉文,以及未成年的尹三龍和張有恆,全部控以兩項謀殺罪。當中只有尹三龍承認謀殺,且出庭頂證四名同黨,結果陪審團於87年裁定各人罪成。3名成年犯判處終身監禁,2名少年犯則判處『等候英女皇發落』的刑期。
說兩句電影之外的話。19年後也就是2004年,當年的“寶馬山案”的案犯之一尹三龍被定了刑期,出獄,成為首名放監的寶馬山雙屍案犯人。


這些都是我看電影才開始好奇的..想當年國小那時第四台都沒剪片段..尤其是人肉叉燒包..那時真的嚇到我幼小的心靈 [:~]
後來又一系列很多關於人肉的..不過最經典的還是叉燒包..那時還嚇到連包子都不敢吃以為是人肉 [XP~] 哈
這些幾乎都有翻拍成電影..真正恐怖的是真實案件阿 ㄎㄎ 這版本滿多的..新人肉叉燒包還有第二集勒..蝦到爆
這我dvd都有收集了..還是經典中的經典

雨夜屠夫就是現在電影台偶爾還看的到的羔羊醫生..不過剪很大..雖然說網路上也是看到的ㄎㄎ
這片還在找不太好找..

那個貓公仔也就是Hello kitty電影有翻拍2部..人頭豆腐湯..烹屍之喪盡天良
這2部我也有了..噁心恐怖詭異來形容..

溶屍案也翻拍電影2部..溶屍奇案..郎心如鐵
這電影只能用恐怖詭異來形容..片子在尋找中..

烹屍案翻拍電影2部烹夫..香港奇案之烹夫
這就沒看過了..這個不會特別想收藏..不過有看到的話還是會買 [:D]

紙盒藏屍案翻拍電影2部..紙盒藏屍之公審..四人幫之錢唔夠洗
只看過第一個..片子還在找

秀茂坪燒屍案翻拍電影..三五成群
這部電影演得很真實..第一次看時還以為阿雞是真的被打死..
值得收藏..不過也是很難找到

三狼奇案翻拍電影..天網..三狼奇案
有看到也是會買來收藏的

灶底藏屍翻拍電影..香港奇案
沒看過..有機會來看看

屯門色魔案翻拍電影..香港奇案之屯門色魔..屯門色魔
第一部有vcd..覺得不怎樣..

寶馬山雙屍案翻拍電影..等候董建華發落
沒看過..找時間來看

從以前國中開始收藏vcd..dvd到現在不管是國片港片大陸美國只要是我覺得值得的就會收藏..沒有A片喔..哈哈
各位有興趣的話可以找時間去看看..奇案果然是奇案 [:%%]

剛剛又新增了一些照片可以去看看..看圖說故事 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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