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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9/07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6.09.07  天氣:  心情:
:-$9/9倒扁反貪腐今天開中外記者會!
依Time雜誌和CNN的民調,台灣有64%的人希望阿騙主動下臺!

不懂法律,意見不成熟,少公開留言,以免貽笑大方!--答覆網友留言

"如果照你這麼說 「上網賣酒未加註任何警語」都不會被罰嘍?那法律不就形同虛設?"

行政機關有裁量權,懂法律是一種保護自己的方式,也佔有優勢!不懂法律的人,本來就容易吃虧,被行政機關處罰,就算被罰,也不懂如何提訴願和行政訴訟

:-$評論民主,法治,政治或法律,請仔細看日記,勿妄下斷語,以偏概全!

新聞報導有人上網賣酒未加警語被罰11萬!

若當事人,沒找我幫她打陳述意見書!她被處罰11萬元的可能性 高達九成以上!請妳不要讓我覺得匪夷所思 莫名其妙 不可理喻 好嗎?理解力不好,意見不成熟的人,少公開留言,比較不會鬧笑話!

:-$:-$:-$
複雜的法律問題,絕非三言兩語能說清楚講明白!所以,有時我會用電話答覆網友問題!不收任何談話費!不過,有人連電話費都要省,我
愛莫能助!(:|

(:|上網近3年,發現很多沒照片的網友,答覆完法律問題後,從此不相往來,或消失關版了!
唉!
#-O不喜歡這類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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