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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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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09/13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6.09.13 天氣:
心情:
及時行使權利,民法和國賠法的消滅時效! 民法第197條第1項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10年者亦同. 國家賠償法第8條第1項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5年者亦同. :-?:-?:-? 羞羞羞蘇貞昌 羞羞羞蘇貞昌 羞羞羞蘇貞昌 羞羞羞蘇貞昌 施政無能的羞羞羞蘇貞昌,請信守承諾,辭職下臺! 根據Tvbs的最新民調 對羞羞羞蘇貞昌就任行政院長以來的施政滿意度 滿意的只有29%;不滿意的高達45% 聯合報的民調 對蘇滿意的只有33%;不滿意的高達43% 此外,依聯合報的最新民調 對治安滿意的只有18%;不滿意的高達75% 也就是這半年來治安根本沒改善! 羞羞羞蘇貞昌,立刻與和你穿同條褲子的陳水扁 辭職下臺,永遠退出政壇吧! >:D<>:D<>:D< "台灣社"是什麼社?挺台灣?還是挺貪腐? 台灣要和美國,日本還是中國開戰了?不然為何挺台灣? 倒扁反貪腐!挺扁呢? 口口聲聲愛台灣 卻縱容貪腐! 垃圾!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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