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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遇到不可理喻的人
作者: Ace 日期: 2012.12.24  天氣:  心情:
某A,我們兩人之間的事情,卻可以在事後不斷去造謠誹謗與攻擊,然後惡意抹黑...


我原本都不想口出惡言或去搭理,加上自覺並沒有犯法,檔案照樣開著,也沒把某A封鎖或加入黑名單。

結果竟然在我檔案中找尋曾在我這邊留言過的愛情公寓網友,跑去網友們的檔案大鬧!


然後在自己的檔案日記中直接把本人愛情公寓編號公開給別人知道,並且不斷的惡意抹黑,造成本人名譽受損,甚至詛咒本人!

加上連日來的騷擾,本人幾乎都無法安眠,這就是毀人不倦的變態方式嗎?

別以為某A你都是對的,我只是不想口出惡言與洩漏隱私~你當時連我父母親都可以敵視,連我個人的自尊都可以直接的踐踏鄙視甚至口出穢言謾罵~我只是忍耐到不行才離開,卻被你造謠成我是萬惡之徒!?

但你卻無視個人資料保密法與隱私等規定不斷的說出很偏頗的負面言論傷害我!?

別拿你自己有精神疾病或有傷痛來博取同情!

你這樣有計畫的想毀滅我,絕對是正常人的恐怖作為!

為什麼我想安靜地過日子,卻還要這樣咄咄逼人,苦苦相逼呢?

每個人的價值觀,對某些話的容忍程度,還有對於臆測猜想的事情之看法都不同,卻要我無止盡的接受或包容,但你卻絲毫沒有同理心了解我的恐懼與堅持點嗎?

最後,這是我對於這些事情的最後言論了~該加入黑名單我也加了,衷心希望各自過好自己的事情,別再造謠抹黑生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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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7-26 09:40
她, 39歲,彰化縣,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3-07-26 10:35]:

已經處理了,謝謝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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