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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口出立断
作者: Carol_@ipart 日期: 2012.10.02  天氣:  心情:
昨天和捷克先生提到我家的阿妮有自己的非思不可,自从和我请示后只要做完当天家务,就可以借用我的ipad上网,而且从里面认识了几个男朋友交往中,最小的只有24岁。 

要知道她和我同龄,小9岁的男朋友,由此而知,非死不可的魅力有多大,或者应该说阿妮的魅力有多大,难怪我被捷克先生揶揄我连 facebook 都没有,整个逊掉。 

说起阿妮,和她先生的婚姻结束的过程,我总觉得儿戏,但是这在他们的宗教里却很正常。

只要丈夫对这妻子说三次,离婚,离婚,离婚,然后他们就被公认为已经离婚了。


我问她,如果现场没有公证人,只有夫妻两人,丈夫冲动说完后又不认账,怎么办?

她告诉我,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因为他们相信说出来的就是真的了。

(可能是觉得人在说,神在看?)


这种方式,倒也干脆利落,只是有欠公平。

何时才有个宗教允许女生大叫三声离婚,就一刀两断?

不过,估计到了那个时候,男生就要象蔡小姐Dr. Jolin里的MV一样要生孩子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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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21 09:08
他, 65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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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6 01:56
他, 92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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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2 11:33
他, 47歲,San Francisco,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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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2 09:29
他, 49歲,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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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02 00:56
他, 46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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