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接受無線頻譜是國民基本的權利
我國電視傳播產業早年由三家無線電視臺寡占經營,在1993 年立法院完成有線電視法之立法,無遠弗屆之衛星電視節目,經由有線電視纜線傳送至住戶端,使台灣電視傳播產業進入高度競爭的狀態,而有線電視卻漸成為壟斷市場的事業。
社區公寓大廈"共同天線系統"是民眾收視無線頻道的基本公共設施設備,現因收視有線電視頻道已成為國民多年的習慣,多數社區共同天線設施任其荒廢似乎已成天經地義之事,而未來(預定於2012年)無線頻道全面數位化後,免費無線頻道之收視障礙情況更是雪上加霜。
公寓大廈社區之住戶,按月繳納管理費,而管理會是否重視住戶藉由共同天線收視免費無線頻譜之權利,還是任其荒廢而屈就於收視有線付費電視頻道,有待大家共同深思,NCC曾表示無線電視頻譜是共有財,原本就是國民收視無障礙的權力,而且又是免費頻道,不同於有線電視的付費頻道,遺憾的是現今收視無線頻道用戶已成社區的弱勢族群,若想要達到收視無障礙,似乎只能收看有線付費電視頻道。
社區有共同天線設施,民眾按月繳納管理費,何需再自掏腰包購買無線數位機上盒收看無線頻道,管理會應使社區的公共設施得以正常運作是責無旁貸的工作,爾後無論是已收看有線電視或無線電視頻道的民眾,才能擁有選擇付費或免費頻道的權利。
在此特別呼籲整修更新"社區共同天線",接收免費無線頻道訊號是國民的權利,別讓自己權利睡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