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車爆胎 國道第一殺手
2011/06/07 聯合報
國道警局與交大運研中心調查發現,爆胎已成高速公路的「第一殺手」,發生死傷的爆胎事故中,又以小貨車與轎車占八成五居首,顛覆民眾認為大型車易爆胎造成傷亡的刻板印象。
調查還發現如以季節區分,夏天爆胎是冬季兩倍,下午一點到三點,是最易發生爆胎的時段,顯示炎熱高溫比冬天更易發生爆胎。即將進入炎夏,國道警局認為值得用路人注意。
交大行車事故鑑定中心執行長吳宗修教授說,夏天高速行駛,輪胎長時間摩擦,熱脹冷縮,胎壓不斷升高,車速愈快加壓更快,鋼圈也愈熱,「只要輪胎有問題,一點點碰撞,一定爆胎!」
這份「高速公路爆胎事故調查及防制」研究,分析2007至09年高速公路爆胎傷亡事故,未造成死傷的爆胎事故不在分析項目內。
國道警局交通科表示,造成死傷的三○一件事故,小貨車與轎車占257件,高達八成五,比未保持安全距離或酒駕的致死率還要高。
再就小貨車與轎車分析,小貨車占六成五,是殺手中的殺手,國道二隊隊長陳英傑認為,小貨車重心高加上載重,爆胎翻覆機率高。
以路段分析,台南路段排第一,其次是苗栗、台中路段。從速限來看,速限110公里路段占六成。
國道警方表示,車速愈高,輪胎摩擦生熱愈劇烈更易爆胎,「且車速愈快,應變時間愈短!」民眾印象大型車易爆胎,可能因出事死傷多,常成報導焦點,「小型車像溫水煮蛙,民眾無感,更可怕!」
「胎紋不是認定安全與否的唯一標準!」陳英傑提醒,有些轎車跑的里程數不高,輪胎用了多年胎紋夠深,但橡膠硬化失去彈性,「胎紋已磨耗、胎齡超過三年,都屬高危險群」。
命只一條 別省輪胎錢
「命只有一條,碰上這次事故,我不敢再省輪胎錢了!」桃園縣民吳新棋四月間駕車,在中山高苗栗路段爆胎失控,被砂石車撞上後又衝向內側護欄,人安車毀,劫後餘生讓他再不敢輕忽保養。
台南市民劉達民也有慘痛爆胎經驗,不但骨折住院,還因自己小貨車輪胎胎紋深不足1.63公釐違規,得賠錢給追撞他的車主。
「平常懶得保養,輪胎舊了也不換,沒料到會在高速公路出狀況。」吳新棋從事水電工程,事發當天載朋友南下,車上裝工具與材料等重物,行經苗栗路段時,車速約一百,突然聽到聲響,「心想是不是爆胎了?」
他因看過新聞報導「爆胎不能急踩煞車」,不敢煞車但方向盤沒抓穩,車從中線偏往外側車道,被外側車道砂石車撞上,他的車被撞後,衝撞內側護欄才停住,「車頭轉了一百八十度,擋風玻璃整個不見了」。
幸好這場車禍他人沒事,友人額頭縫了五針,他直呼「很幸運!很感恩!」以後說什麼都要定期保養車輛,現在他都換用品質好的車胎。
劉達民則是去年開著近十年的小貨車,行經二高關廟路段突然左前輪爆胎,車子急速左偏,他急打方向盤並踩煞車,結果方向盤鎖死打滑衝向路肩,遭後方轎車追撞,「我右大腿嚴重骨折,鋼釘到現在仍未拔出」。
他說,更慘的是,後車雖未保持安全距離,但爆胎是事發主因,且他的胎紋深不足一點六公釐違規,肇事責任要負八成五,還要賠修車費、罰單及護欄修復費;「都怪為省錢,得不償失!」
車身抖有雜音 快檢查
高速公路車速快,遇上爆胎怎麼辦?國道二隊隊長陳英傑強調,保持冷靜,切勿急踩煞車或急轉方向盤,這樣反而容易翻車,適得其反。
陳英傑指出,高速公路爆胎,應先鬆開油門、抓穩方向盤,此時急踩煞車或猛轉方向盤都非常危險易翻覆,正確方式要「跟著慣性走」,輕踩煞車、微調方向盤,或藉著車體摩擦內外側護欄減速,讓車緩緩停下。他提醒民眾,行駛中感覺車身抖動或噪音大,可能輪胎已出現問題。
「有的駕駛人不定期保養輪胎,光靠目測、甚至用腳踢來檢查」,陳英傑說「這根本是求心安而已並不正確。」他曾處理爆胎死亡事故,調閱監視畫面,發現駕駛人車禍前已查覺異狀,曾在休息區用腳踢輪胎。
交大行車事故鑑定中心執行長吳宗修說,一般轎車胎壓在32到36Psi最理想,行駛高速公路,胎壓寧可降一些,氣不要灌太飽;一般人的車胎較常出現「扁胎」現象,而多數爆胎就源自「扁胎」。
他說,許多人開車碰上高凸物或水溝邊緣,顛了一下,不以為意,其實輪胎內的鋼絲可能受損。「輪胎上夾有石頭也不要輕忽」,小小一顆石頭,經年累月也會影響鋼絲;平常看到,可用鑰匙挑出來。「換車胎要連舊胎的『胎嘴(打氣孔)』也換掉」,否則將來容易從胎嘴漏氣。